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分为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两类,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管理工作,承担甲级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资质的认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管理工作,承担乙、丙级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资质的认定工作。 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单位必须有与本专业相关的高、中级技术人员。 (三)必须具备固定的设计场所和相应的设计设备; (四)必须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规范、标准化资料; (五)必须有符合规范的资料档案库(室)和档案保险柜(箱); (六)必须有完善的规章制度: 1.安全、保密制度; 2.设计、审核、批准制度, 3.资料交、接制度; 4.资料档案库(室)管理制度; 5.资料档案库(室)安全制度; 6.设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7.考核、奖惩制度。 申请丙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二)一名以上防雷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三名以上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并具有一定数量的辅助技术人员。